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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远律所成功服务基金管理人宁波市十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7-06-26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协助宁波市十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功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于2015929日完成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

宁波市十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201688日发行“十力私募定增基金二号”,主要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定向增发、新股申购(包括网上和网下申购)、新三板(不包括拟挂牌的新三板)、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资管计划(包含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债券回购、期货公司资管计划以及券商的资管计划等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私募基金、权证、货币市场工具、参与融资融券、将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沪港通、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股指期货、商品期货,个股期权、股指期权,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交易对手的收益互换、跨境收益互换、场外期权、间接投资境内境外二级市场股票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跨境投资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