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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远律所成功服务基金管理人上海泉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7-06-28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协助上海泉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功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于20151022日完成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

上海泉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2017321日发行“泉岸三号私募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开放式基金以及封闭式基金(含ETF基金和LOF基金,但只可进行ETFLOF的场内买卖,不可以进行场外申购、赎回等套利交易)、货币市场基金、国债、央票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的债券、短期融资券、信托计划、基金子公司产品、券商资管计划及银行存款等投资种类。公司于2016627日发行“泉岸壹号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于国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A股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信托计划、开放式基金以及封闭式基金(含ETF基金和LOF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国债、央票、信用等级在AA及以上的短期融资券及银行存款等投资种类;于20161017日发行“泉岸二号私募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开放式基金以及封闭式基金(含ETF基金和LOF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国债、央票、信用等级在AA及以上的债券、短期融资券、信托计划、基金子公司产品、券商资管计划及银行存款等投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