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远律所被法院指定担任一企业破产清算管理人
近日,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被法院指定担任常熟市天和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决定书》显示,2018年10月18日,法院根据许某的申请,裁定受理常熟市天和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条之规定,法院指定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担任常熟市天和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常熟法院《决定书》同时指出,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为依法履行好破产管理人职责,本所目前已就相关工作妥善安排,决定由钱磊律师担任此次管理人工作的总体负责人,并设置综合组、债务组、资产组等小组。其中,综合组由龚婷贤律师分管,梁万美律师协助,魏西庚律师监督,负责管理印章、行政、财务会计、税务及安保等事务;债务组由陈亮律师分管,徐文律师协助,祝卫彬律师监督,负责管理债权申报登记、审核等事务;资产组由钱磊律师分管,佟文忠律师协助,朱旭东律师监督,负责管理资产调查、核算、变价、分配等事务。
创远律所一直高度重视企业破产清算、改制重组、收购兼并等领域法律服务,并组成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素养的律师团队,具备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综合优质法律服务的能力,未来也将在相关领域继续深耕。